内蒙古农信社已有70余年历史,此次改革不仅开创了农信系统改革的新样式,还为地方金融机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“内蒙古样本”。
不良资产清收成为改革核心攻坚任务
2023年数据显示,内蒙古农信系统不良贷款率达3.15%,远超行业平均水平。在此背景下,内蒙古农商银行筹备组将不良资产清收确立为“一号工程”,启动风险化解工作。
2024年9月专题座谈会上,刘丰首次系统部署清收策略,明确“通过公开竞价实现资产处置价值最大化”的操作原则。此次会议确立了“依法合规、市场运作”的清收工作基调。
2025年3月,筹备组第二次会议标志着清收工作进入精细化阶段。会议提出,全面拆解分类不良资产包,区分不同层级、不同性质、不同主体、不同金额等,至少形成八类清收工作责任单,领导牵头、协同作战,分类施策、压茬推进,把握清收针对性、精准性,以攻城拔寨的阵地战、全员上阵的冲锋战坚决打好打赢清收攻坚战、总体战。
2025年4月第四次调度会进一步明确工作方向,不良资产清收处置要抓住重点,紧盯重点地区、重点机构、重点项目的清收进展,加强上下协同,做好司法协助,用好包联机制,及时研究解决清收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。
2025年5月最新会议提出“提速见效”要求。刘丰强调,不良资产清收处置要紧盯重点,抓住关键,上下努力,提速见效。
在上述会议中,内蒙古农商银行通过科学谋划,系统部署了清收策略,打出“分类处置、重点突破、领导包案、司法联动”的组合拳。具体而言,筹备组按照主体性质、债务规模、区域特征等维度,将不良资产细致拆解为八类责任清单,针对不同类型特点,实施差异化处置措施,力求实现精准清收。
农信系统改革进入多元探索阶段
随着全国农信系统深化改革推进,各省份在“一省一策”指导下,结合区域经济特征与金融生态,探索差异化改革路径。当前,联合银行模式与统一法人模式成为两大主流方向,形成“因地制宜、分类施策”的改革格局。
联合银行模式是指多个基层银行(如农信社、农商行)通过联合组建更高层级的银行机构,同时保留各自独立法人地位的改革模式。该模式下衍生出两种子模式,即“下参上”、“上参下”
“下参上”指由多家农合机构入股组成的省级农商联合银行,该模式典型代表是浙江农商联合银行。2022年4月,全国首家省级农商联合银行——浙江农商联合银行成立,其由82家县级行社共同出资组建。浙江农商联合银行的改制采用“下参上”农商联合银行模式,下辖82家县(市、区)农商银行、农信联社。
“上参下”指由省财政厅或地方国企出资组建联合银行,再由新成立的联合银行参股辖内农合机构。四川农商联合银行、广西农商联合银行均采取“上参下”两级法人结构。
此外,辽宁、海南等省份在农信机构改革进程中,均采用统一法人模式推进。2023年9月,辽宁农商银行正式揭牌亮相,作为全国首家实现省级统一法人的农商银行,其组建工作极具标志性意义。该行由沈阳农商银行牵头,联合辽宁省内30家农信联社共同组建,对于沈阳农商银行原股东股份及30家农信联社原社员股金,均严格遵循市场化、法治化原则妥善处置。
海南农商银行同样以全省统一法人模式完成改革,成功转型为地方法人银行。该行通过原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与19家市县行社实施新设合并组建而成。改制后,海南省联社升级为海南农商银行总行,19家市县行社及其下属营业网点也同步改设为海南农商银行分支机构,实现了全省农信机构在组织架构与运营管理上的一体化升级。
值得注意的是,部分省份动态调整了改革策略。例如,甘肃原计划采用联合银行模式,最新部署已转向统一法人模式;河南、新疆也有类似调整。
业内分析指出,两种改革模式各具特点,联合银行模式因保留县域法人地位,改革阻力相对较小,适用于县域经济差异较大的地区;统一法人模式通过集中资源可快速形成规模效应,更适合金融基础薄弱、需强化省级管控的省份。随着改制省份增多,中国农信体系将形成更趋多元的组织格局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